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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户如何正确面对 “三区”划分及环保风暴
发布时间:2017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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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环保政策

本次养殖业环保风暴以治理水源污染为主。国家2008年就颁布了《水污染防治法》,2012年11月颁布《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2014年颁布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。2015年又颁布了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水十条),明确规定了到2017年底前,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。2016年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。

2.三区划分

2016年10月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》,要求县级政府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、限养区和适养区。

(1)禁养区 禁养区的划分区域主要是水源地和城镇驻地、科学文化旅游区,当然永久性基本农田也属于禁养区。目前,环保部门确定的必须关闭和拆迁养殖场主要是水源地禁养区,一些地区也顺便把诚镇居民区、文化旅游区内的养殖场也一并划入到拆迁范围,甚至有些地区把基本农田内的违建养殖场也一并拆除了。

关于赔偿:一些养殖户对强制拆除禁养区的养殖场颇有微词,认为养殖场建设在先、禁养区划定在后,认为“法不溯及既往”,政府无权拆去或拆除应该给予补偿。该说法有一定道理,农业部和地方政府也有赔偿政策。但是现阶段赔偿标准也无法可依。

很多养殖场是在养殖户自己的承包责任田里建设的,这些养殖场的建设基本上没有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备案,如果是基本农田属违法建筑,很难获得赔偿!

有些是村里规划的养殖小区,这些小区设立前有些做了土地备案,有些没做。还有一些规模化养殖场只与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,但是没有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,这些畜禽舍也属违章建筑。但是有一些原先有各种手续,因为城镇扩容、新建居民区或风景区、饮水保护区而成为禁养区的,确实应该补偿。但是赔偿标准不好确定,或许不能满足养殖户的要求。

总而言之:强制拆迁肯定会造成一定的损失,养殖户自己应该尽早空栏,别指望能够得到超值赔偿!

(2)限养区和适养区 这次治污是全国一盘棋,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养殖场也要求建设环保设施。一些县市已通知所有区域的养殖户暂停养殖,建设粪污处理设施,通过环评后才能复养。

3.养殖户的应对措施

(1)拖延关闭或搬迁 对位于禁养区且有土地手续的种畜禽场、蛋鸡场、猪场接到搬迁通知后可申请行政复议,强调养殖的周期长,申请延期搬迁。国家并没有要求2017年禁养区内100%搬迁,大限是2020年底。规模化商品肉鸡、肉鸭场可强调自己是国家级、省级示范场,或正在承担各种财政、科研项目,申请延缓搬迁。但是应该尽快建设环保设施,实现零排放。

(2)规避搬迁 个体户可强调自己的养殖量小,不属于规模养殖专业户(存栏蛋鸡500只以下、肉鸡2000只以下,猪50头不算养殖专业户,逃避搬迁。另外河床是没有明确界限的,河床和滩涂也是容易混淆的,尽量不要使自己的鸡场被划入禁养区。

(3)躲避风头 环保与治污是个持久战。养殖户千万不要因为最近行情好就不顾一切的上鸡。更不要有趁火打劫(索要高额补偿)的思想。

(4)开疆扩土 目前正在搞土地流转,一般农田将成为紧缺商品。如果不得已搬迁,在村里租块土地,重新建个有手续的养殖场,也是不错的选择。

(5)四海为家 如果村里找不到适养用地,远走他乡也未必不可。很多地方还在招商引资!充分利用当地政策,更新养殖设施、扩大养殖规模,是实现一次跳跃性发展的良好机遇!

(6)弃养从商 这次环保风暴退下来很多养殖设备,如果有足够的流动资金,可低价收购、收集一些可用的养殖设备,实现弃养从商的转变。

这次环保风暴是环境保护部领衔的。暴力抗拆,袭击拆迁人员、上访都于事无补!大家一定要克制自己的行为。 总之,保卫蓝天白云是利国利民的大事,广大养殖户要积极配合政府强化环保的战略部署,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,提高养殖管理水平。环境治理好了,疾病也会相应的减少,淘汰一部分散乱污企业,养殖效益自然会提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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